根据《关于印发〈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法〔2011〕89号)和《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法院系统2011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公务员考试成绩和教育入学考试成绩折算后总成绩(含照顾加分) 45分,同时,《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45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唐玉美等86名考生进入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2011年10月28日15时至18时。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民族大道121号,民歌湖对面)审判综合楼6楼视频会议室。考生可乘坐6路、52路、72路、74路、76路、79路、206路、211路、213路、601路、603路公交车到民族金浦路口下车。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簿[大专以下学历或职位要求生(兵)源地、常住户口为广西的报考人员须提供];
3、毕业证、学位证;
4、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笔试准考证;
5、报名登记表;